联系我们
电话:18936651007/13961371007
传真:0518-81086148
地址: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海路66号连云港律师大厦8楼815室嵇丽律师办公室
当前位置:主页 > 业务范围 > 行政类 > 行政类

新增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正确。

时间:2017-07-29 14:19 作者:admin 点击:

例如有些企业将盘盈的固定资产在借记“固定资产”账户的时候,却贷记“资本公积”。有些企业将固定资产的法定重估增值记入“营业外收入”账户。